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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报名截止 | 竞标截止 | 结果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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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6 | 2017-10-20 | 2017-11-6 | 2017-11-6 |
一、招标条件
兰坪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下简称“政采中心”) 按照兰坪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对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金顶镇中心校LED显示屏及数码相机采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企业参加报价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金顶镇中心校LED显示屏及数码相机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LPZFCG(公)2017-019号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的预算价为:1214232.00元
2.5项目要求
2.5.1采购项目内容:详见投标文件第五章
2.5.2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采购相关信息公开要求,我中心将从涉及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代表中,随意抽取2—3名采购人全程参与见证本项目的开评标的活动。
2.6供货地点:采购人办公地点
2.7供货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
2.8 付款方式:供货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单位提供成交价额发票,采购单位根据合同条款支付规定设备款。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
3参加投标的公司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有招标项目设备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及注册证、信誉良好、实力较强;
3.3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商,需到检察部门开具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告知函原件;
3.4投标人必须办理机构数字证书和法人数字证书。
四、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4.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同时进行。
首先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将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及现场报名所需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只进行一种方式报名而导致的投标风险,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投标人到兰坪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理窗口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陆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地址:http://182.246.203.127:8001/),使用数字证书进行报名。
首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进行现场报名,两者都通过才算报名成功。
4.1.1 现场报名受理人:和胜春 刘仕兰
4.1.2 报名联系电话:0886-3215065
4.2 现场报名要求
4.2.1现场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注:参加本标的投标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必须有相关“办公自动化设备”,否则,不接受报名)、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2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5日至10月2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3 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5日至2017年10月20日17时30分;
网上报名严格按照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报名操作进行,不规范操作导致的投标风险自行承担。
4.4现场和网上报名未通过者不得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
5.1文件获取方式:网上免费自行下载(下载网址:www.yngp.com),办理数字证书的用户,可以到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下载;
5.2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0月15日至10月2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3招标文件答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五十三条的规定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第五十三条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六、项目保证金
本项目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4000.00(大写:贰万肆仟元整)
6.1交纳时间: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时前到账,投标人应一次性足额交纳,交款凭据不再装订到投标文件投标函中。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结果为准。
6.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电汇或转账。
6.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报名时提供的投标单位法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转账,不得从分公司、办事处、其他机构以及个人账户转账。
6.4在汇款附言中注明项目入场交易编号LPCG[2017]052,因未注明项目入场交易编号而查询不到保证金情况的,视为未交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5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复印件送达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利息不计)。其余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公示期满后,以招标代理机构出示的《退还投标(交易)保证金确认函》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利息不计)。
6.6未按相关要求或错存入我中心账户的资金,开评标结束5个工作日后凭《退拨申请书》,按照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制度予以退还(利息不计)。
6.7投标人报名后账户有变更的,需将变更情况书面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应收集有关证明,于拆开保证金查询封存总表前,递交到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股待查有效。保证金核查结果出示后再提交账户更换证明的,视为无效。
6.8其他需约定的事项(该条款根据需要由各招标代理机构、兰坪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经交易中心确认后增加,无特殊要求则不必填写)。
户名: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兰坪县支行(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
账号:2513 0416 0902 6484 631
七、竞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7.1未报名或报名未通过者的竞标文件一律不受理,逾期递交的竞标文件恕不受理;
7.2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截标时间前,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政府采购编制系统编制。
八、开评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6日9:30时(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8.3评标时间:2017年11月06日10:00时(北京时间);
8.4评标地点: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评标室 。
九、公正邀请和公证费用支付方式
9.1公证机构由政采中心代邀请;
9.2公证费用由采购方支付,费用约为1200元。
十、报价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对项目整体和分项进行报价。投标人对本标的的总报价不得超出采购人的总预算价,分项报价不得超出采购人的子预算价。
十一、注意事项
11.1本项目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全程招投标,与此同时不收取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评审以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政府采购开标系统开标,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评标系统评审。
11.2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政采中心和交易中心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发布公告,并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获取最新信息,因报价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请投标人自负,政采中心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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