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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报名截止 | 竞标截止 | 结果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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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1 | 2018-7-13 | 2018-7-13 | 2018-7-13 |
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蓝光存储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蓝光存储设备购置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项目批复文件(项目采购 X【20180608】-1658号)批准,招标人为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资金来源为公共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批复文件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蓝光存储设备购置项目。
2.2招标编号:TC18954JP。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设立、注册和运营的独立法人组织。
3.3供应商须从事相关行业,且经营范围中应包含相关内容。
3.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
3.4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完成过与本项目内容类似的业绩。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或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的企业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8供应商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供应商不得为 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3.9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11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1.2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前6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记录, 缴纳税收记录 为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
4.1.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前6个月缴费记录或证明);
4.1.4近三年(2015年-2017年)由相关会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1.5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完成过与本项目内容类似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1.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1.7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1.8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1.9银行开户许可证;
4.1.10提供通过 信用中国 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6:00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7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5.2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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